甲最近光荣地当上了城管。有次执法,发现一大叔很面熟,楞是追了3里路追到人家里。大叔一到家,拿起铁锹转身就要拍他,说甲:也太过分了,欺人太甚。甲连忙解释,说:“你不是我同学XXX的爸吗?我看着眼熟,就跟来了,没有别的意思。”然后误会消除,大家相谈甚欢,大叔留甲吃饭。 等甲醉醺醺的回到办公室考核记录: 追一个小摊贩5里多地,在他家里吃了霸王餐,喝了花酒,才完事回来。甲彻底在城管队伍里扬名。被评为城管标兵。 (【编者按】:新的法规规定:这些旧时被称为暴吏的,已经合法了,也算人揍的了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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